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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内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下列材料
1、全体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企业的名称(可以载明备选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企业类型、人名称或者姓名、额和比例。
2、全体人签署的《人委托意见》;
3、人或代理人复印件;
人或代理人复印件粘贴在《人委托意见》相应的位置。
配合总局按照以下主要程序(见附件1《总局企业名称核准全程电子化业务操作规程》)完成预先核准、变更核准全程电子化业务。(一)预先核准,1内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通过网上注册系统提交申请后,由总局审核人员对企业名称进行审核,核准通过后,总局通过该系统发放《企业名称网上预先核准告知书(内资)》(不盖公章)给企业名称申请人,申请人咨询当地企业登记,根据企业登记管辖有关规定。确认具体登记。企业登记核对告知书有关信息、确认本办理登记业务后,从网上注册系统打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加盖总局企业登记专用章)并加盖本企业登记业务专用章。
4、全体人的明复印件。
人为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人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人为社团法人(含工会法人)的,提交《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工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复印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通过网上注册系统上报总局审核;核准后。由企业登记从网上注册系统打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企业名称已核调整。申请人可以对已经预先核准、尚未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申请事项进行部分调整(简称已核调整,下同),可以一次预先核准企业名称的保留期限,可以调整的项目是地址、注册资本(金)、人名称和证照号码、经营范围、行业代码等,其中,调整人名称和证照号码属勘误性质。申请人须同时网上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扫描件(PDF格式)。内资企业名称已核调整,由申请人通过网上注册系统按照预先核准程序办理。
人为村民会或居民会的,提交该会的批准文件或其上一级部门出具的证明其资格及负责人的材料复印件。
人为村经济合作社(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提交该村经济合作社隶属的上一级部门出具的证明其资格及负责人的材料复印件。
5、其它有关文件、。
人申请使用的字号与、省商标、市商标及省商号相同,与其所有人有关系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无关系的,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及所有人同意使用的证明。(变更时同)701384104
企业注册字有什么规则,一、名称登记条件。(一)企业名称登记的基本条件。1、企业名称应由以下四部分依次组成区划、字号(商号)、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2、企业名称的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区划的名称或地名。市辖区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区划,3、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字组成。4、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二)经工商管理总局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不含区划的企业名称,1、批准的;。2、工商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向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提交下列文件、,(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代表或委托代理机构及受托代理人的明和企业法人明及受托明;。(三)代表或受托代理机构及受托代理人的明和企业法人明及受托明;,(四)全体人的法人明或明。外商企业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时,应当由企业组建负责人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一)企业组建负责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三)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的批准文件(外商企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时。
2、全体人签署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人的明(自然人为复印件、企业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申请名称冠以“”、“”、“”、“”、“国际”字词的,提什么类型的公司可以做,局就是工商管理总局,区别于省级工商局,市级工商局。区局工商局在局提交的名字都不需要城市名字,不包含省市名称局公司名称审批通过后可以在任何城市落地。无论是新设立企业还是已经的企业都可以向申请注册如何办理及操作流程。